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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

企業誠信經營專職單位

本公司『企業誠信經營專職單位』之運作情形資訊: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並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參考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分別於2019年、2020年董事會通過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作為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本公司董事會成員與高階管理階層於執行業務時,均秉持以誠信為基礎之理念督導各項經營業務,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本公司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職單位為董事會秘書室,負責統籌推動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於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以協助董事會評估公司所建立之經營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行。2023年3月16日董事會已完成2022年度企業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並上傳至公司網站,以利了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本公司推動企業誠信經營2023年度相關執行情形:

評估事項 運作情形 說明
本公司人員無收受不正當利益之情形。 本公司無違反規定情形。
本公司是否無提供或承諾任何疏通費之情形。 本公司無違反規定情形。
本公司提供政治獻金,應依規定辦理,其年度累計金額達新臺幣25萬元以上,應提報董事會通過後,但年度累計金額不得超過所得稅法之上限規定,始得為之。 無此情形。
本公司提供慈善捐贈或贊助,應依規定辦理,其年度累計金額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應提報董事會通過後,但年度累計金額不得超過所得稅法之上限規定,始得為之。 本公司為協助發展高爾夫及芭蕾舞活動,2023年贊助經費新台幣273萬元,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2023年需董事利益迴避之相關議案,董事皆已利益迴避。
本公司指定行政管理單位為處理專責單位,負責制定與執行公司之營業秘密、商標、專利、著作等智慧財產之管理、保存及保密作業程序,並應定期檢討實施結果,俾確保其作業程序之持續有效。 本公司由會計部處理專利權之管理,作業程序符合規定。
本公司人員禁止洩漏商業機密及智慧財產權。 本公司無違反規定情形。
本公司從事營業活動,禁止從事不公平競爭行為及防範產品或服務損害利害關係人。 本公司無違反規定情形。
本公司人員禁止內線交易及參與本公司重要計畫或重要契約之其他機構或人員,應與本公司簽署保密協定。 參與本公司重要計畫相關人員已與本公司簽署保密協定。
本公司應於內部規章、年報、公司網站或其他文宣上揭露其誠信經營政策,並適時於產品發表會、法人說明會等對外活動上宣示,使其供應商、客戶或其他業務相關機構與人員均能清楚瞭解其誠信經營理念與規範。

(1)誠信經營相關政策之制定與檢討: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確規範不得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作出違反誠信、不法等行為;上述內部規章並由法令遵循課參考外部規範之變動及內部監督執行情形,不定期檢討並調整、修正。

(2)對內與對外政策宣導: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相關重要內規已公告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供外界與公司同仁隨時查詢。

本公司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應先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涉有不誠信行為之紀錄,以確保其商業經營方式公平、透明且不會要求、提供或收受賄賂。 本公司無違反規定情形。
本公司人員於從事商業行為過程中,應向交易對象說明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與相關規定,並明確拒絕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或名義之不正當利益。 本公司無違反規定情形。
本公司人員應避免與不誠信經營者交易。 本公司無違反規定情形。
本公司與他人簽訂契約時,應充分瞭解對方之誠信經營狀況,並將遵守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納入契約條款。 本公司無違反規定情形。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依其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酌情發放獎金,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本公司目前無檢舉情事。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或委託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以鼓勵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或不當行為。本公司允許匿名檢舉,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會確實保密,如有違反誠信經營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置,必要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本公司目前無檢舉情事。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本公司目前無檢舉情事。
本公司人員遇有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其行為如涉有不法情事,公司應將相關事實通知司法、檢察機關;如涉有公務機關或公務人員者,並應通知政府廉政機關。 本公司人員無從事不誠信行為。
本公司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應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人事辦法予以解任或解雇。 本公司人員無從事不誠信行為。
本公司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本公司2023年度對董事及經理人進行10分鐘「防止內線交易宣導會」;宣導會內容為講解內線交易定義、解析刑事/民事責任與內線交易實際案例探討等,以避免誤觸內線交易法規,並健全公司治理,塑造重視防範內線交易之企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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