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關係

公司治理

智慧財產權管理計畫

為讓本公司對智慧財產的取得、維護與運用,符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之要求,以達保護自身權益,並避免侵害他人權利,且使本公司所有人員對智慧財產管理有正確認知、重視研發創新,透過智慧財產之管理,強化公司治理,以保公司永續經營。

本公司智慧財產管理計劃暨執行情形如下:

壹、智慧財產管理計劃

  1. 一、專利
    1. 1. 本公司之發明或創作需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者,均應儘速申請。發明人或創作人有協助完成申請、答辯等相關程序之義務。發明新型或新式樣,於未申請獲准專利前,所有接觸該發明或創作之工作人員,就與該發明或創作有關之資料均應負保密義務。
    2. 2. 申請專利應經評審程序。評審時除考量專利法要件及侵權保護外,亦應將運用之可能性等列入考量。專利權利期限屆滿前,亦應進行效益與權利維護之評審程序。
  2. 二、商標
    1. 1. 本公司規劃、設計新商標時,主辦、會辦部門均應負保密義務,其屬委外設計案者,應於委任契約明訂保密條款及受任人違約洩密之賠償責任。
    2. 2. 各商標使用單位應使用本公司之商標於本公司商品上及營業上,以維持本公司之商標專用權。註冊商標之使用應依本公司列示之圖樣,不得任意變更。
  3. 三、營業秘密
    1. 1. 對於本公司列為秘密之計畫、文件、圖表等,本公司員工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洩漏,違者應負民刑事及特別法責任。本公司員工因自己過失洩漏或知悉他人洩漏時,應即告知本公司。此項守密及告知義務不因聘約之終止而失效。
    2. 2. 各部門主辦、承辦之業務資料對公司之生產、銷售或經營具有經濟價值,各相關單位應依該資料性質,採取適當保密措施。

貳、執行情形:

  1. 一、2014年,訂定「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以重視本公司之智慧財產權,亦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2. 二、2015年,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及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範董事及員工禁止洩漏商業機密及智慧財產權。
  3. 三、每年檢視合法軟體使用情形,以避免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4. 四、每年對專利之效益與權利維護進行評估。
  5. 五、截至2023年底,本公司智慧財產成果及數量:本公司累積專利申請件數共27件,其中已通過之專利共26件。在專利品質上,本公司的專利獲准率高達96%。
  6. 六、本公司定期於每年第4季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提報至董事會報告,最近一次提報日期為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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