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關係

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

董事會
CWE
稽核主管1名
足額適任之稽核人員

內部稽核組織及人員配置

對照本公司組織圖,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設置在組織架構中的稽核室,並隸屬於董事會本公司設稽核主管1名及足額適任之稽核人員,稽核人員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依據職務授權辦法規定須經董事長核定;稽核主管及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依金管會規定格式,於每年一月底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該會備查。

內部稽核實際運作情形

(一)內部稽核工作執行情形
  1. 1. 稽核室每年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次年度稽核計畫,其中並包含「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3條應列為年度稽核計畫的項目。
  2. 2. 稽核室按月就計畫之稽核項目查核各作業執行情形,並提出稽核報告,轉呈各董事及審計委員會核閱。
  3. 3. 稽核室於每季董事會,就內部稽核業務內容列席報告稽核情形。
  4. 4. 稽核室督促母子公司每年至少辦理一次自行檢查作業,由各單位填寫自行檢查評估表,並由稽核室覆核,再呈給總經理及董事長核閱。並依自行檢查作業結果,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二)內部稽核定期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情形
  1. 1. 每年一月底,申報當年度內部稽核人員基本資料及上年度進修情形。
  2. 2. 每年二月底,申報上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3. 3. 每年三月底,申報上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4. 4. 每年五月底,申報上年度內控缺失及異常的改善情形。
  5. 5. 每年十二月底,申報次一年度的稽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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